关于做好江西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笔试有关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4 11:03 文章来源:江西省人社厅
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根据《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中政委密电〔2013〕137号)精神,我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将于9月21-22日举行,笔试考点均设在南昌市。为做好此次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由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jiangxi.kds100.com)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公共科目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教育入学考试由省教育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南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南昌市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试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本次考试第一责任人,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招考办主要负责人为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主考为本考点第一责任人。
二、工作分工
(一)省级部门职责
省人社厅
1、负责组织考生网上报名,负责处理报考信息;
2、负责考场信息编排;
3、提供准考证网上下载服务;
4、命制公共科目考试试卷,并分发到市人事考试中心;
5、评阅公共科目考试试卷;
6、指导公共科目考试考务工作。
上述具体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承办。
省教育厅
1、配合省人社厅组织报名,接收教育入学考试报名数据并下发到市教育局;
2、收集市教育局落实的考点考场设置信息转省人社厅;
3、接收教育入学考试考点考场数据下发到市教育局;
4、接收教育部统一命制的教育入学考试试卷,并分发到市招考办;
5、汇总教育入学考试答卷,机要寄送至教育部指定评卷点;
6、指导全省教育入学考试考务工作。
上述具体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承办。
(二)市级部门职责
市人社局
1、按时接收公共科目考试数据,并抄告市教育局;
2、上报公共科目考试考点考场设置信息至省人事考试中心;
3、接收、保管和运送公共科目考试试卷;
4、打印公共科目考试考生考场座次表;
5、组织实施公共科目考试考务工作。
上述具体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承办。
市教育局
1、按时接收省教育考试院教育入学考试数据;
2、落实考点、考场和选聘工作人员,并抄告市人社局;
3、上报教育入学考试考点考场设置至省教育考试院;
4、接收、保管和运送教育入学考试试卷;
5、打印教育入学考试各科目考生座次表;
6、组织实施教育入学考试考务工作。
上述具体工作由市招考办负责承办。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http://jiangxi.kds1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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