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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考行测备考:常见的4种削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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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07 17:34 文章来源:江西考德上公培

  纵观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在判断推理这一部分,考察最多的就是削弱型题目,这类题型考察的数量较多,同时又是判断推理的一大重点,其难度又显而易见。因此,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jiangxi.kds100.com)特向广大考生介绍几种削弱方式,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论证形式为:论据→结论。

  一、削弱论据

  在一个论证中,论据是用来支持结论的,如果指出这个论据是错误的,那么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结论,因此,削弱论据是削弱型题目的一种重要的削弱方式。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驳斥样本的科学性:题干论据是问卷、调查、实验和研究时常见的削弱形式,具体有以下两种:(1)样本的数量不足;(2)样本不正确、不具有代表性或代表性不够,也即指出论据是片面的,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2.直接否定论据:即直接指出题干的论据是错误的。

  二、削弱结论

  削弱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否定结论:通过举出与结论相反的例子或者直接否定结论指出结论是错误的。

  2.引入新的论据使得结论不成立。

  3.论据不可行:当题干论证可简化为“论据→结论”的形式时,指出这个论据是行不通的或仅有论据实现不了结论。

  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jiangxi.kds1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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