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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天天练84 与您成“公”有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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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9-19 11:14 文章来源:江西考德上公培


10、【答案】D。解析:儒教等传统文化在封建社会曾经极度繁盛,后经一系列的运动,传统文化走向衰落。本段意在介绍社会又开始重视传统文化,传统文化又开始兴盛起来,所以第一个空应选“复兴”。由第二句“部分官员把孔子的一些思想作为指导理论”可看出,这是对儒家思想的重视。随着经济的发展,包含内心世界在内的精神层面和物质层面要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完善,即更加充实。

11、【答案】A。解析: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由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所以B项不符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不是行使行政职权,而是行使司法职权,属于司法机关。因此C项不符合。妇联属于社会群众团体,不符合定义。根据定义,A项符合。

12、【答案】A。解析:人类尿是氮肥,草木灰里含碳酸钾,所以人类尿跟草木灰混用时,会使人类尿中含有氮气逃到空气中散失掉,因此会减少肥料效果。

13、【答案】C。解析: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依是否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法律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客观想象,又称自然事实。法律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同样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14、【答案】C。解析:在1950年5月,我国颁行第一部法律《婚姻法》。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是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79年7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六号公布,198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部《劳动法》是1994年7月5日颁布的。

15、【答案】C。解析: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服刑期间是否剥夺政治权利的问题,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被羁押,正在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的;正在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上述人员参加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流动投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被劳动教养也可于选举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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