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宜春市袁州区及丰城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3-12-02 10:34 文章来源:江西考德上公培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合格后,由袁州区及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
3、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4、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2、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3、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
2、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宜春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开招聘信息。
3、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共100元,网上缴纳)。
4、咨询电话:0795-3271152,监督电话:0795-3263446
5、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3年下半年宜春市袁州区及丰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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