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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能、从业经历和身体条件(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4.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合同制工作人员11名(特殊岗位1名)
(一)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同等条件下,法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打字速度快、有法院工作经验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特殊岗位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2.准驾车型B1以上;
3.具有五年以上驾龄。
三、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7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南康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名所需其他材料电子扫描件发至南康法院政治部邮箱(nkfyzgk@163.com),或直接到南康法院政治部办公室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寸2张及照片电子稿;
(5)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还应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等知识;技能测试为打字速度测试,听打和看打两种方式相结合;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录取成绩按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本人与家庭主要成员现实表现、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是否有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等情况。
(四)聘用
政审合格的考生,经院党组研究确定工作岗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后签订正式合同。
四、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会保险缴纳。依据我院规定为合同制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由中共南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咨询电话:15870716302(刘)15507099086(谢);
3.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4. 本公告由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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