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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书记员岗位4名(书记员岗位一、书记员岗位二各2名)
行政人员岗位1名
上述岗位属特殊岗位自聘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2.身体健康(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岗位要求
1.书记员岗位要求,岗位一性别限男性,岗位二性别不限
①具有法律类、公安类专科及以上学历。若有2年以上法院或检察院书记员工作经历不限专业,但需提供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②具有岗位需要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2.行政岗位要求具有汉语言文学或文秘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如具有公文写作特长并在市级以上媒体用稿且能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专业不限。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4日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kfqjcy8372278@163.com,报名材料不清晰的不予通过,逾期不予受理。注意事项:邮件名备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报名材料压缩上传未按要求注明的,入群申请不予通过。
另外,为便于联系,报考人员需申请加入本院招聘群:568138865,备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未按要求注明的,入群申请不予通过。
(三)报名材料
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政治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书记员岗位笔试内容重点考察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占70%)和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能力(占30%)。
2.行政岗位笔试内容
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3.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情况下,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情况。政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我院一楼大厅公示。
八、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予以确定。薪酬待遇具体包括:基本工资2100元/月,岗位工资12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每月补贴1160元,奖励性工资12000元/年,按照本院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二)办理五险一金,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三)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联系人:刘主任18720702409,0797-8681680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https://www.797rs.com/news/19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