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
3.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章贡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
聘用人员统一纳入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须在聘用前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以上考生现为行政编制的,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科级职务的,聘用后按照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等级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职务按职员执行。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五、本方案由赣州市章贡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7-8199234
点击下载:
附件:
1.赣州市章贡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赣州市章贡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16日
关注江西考德上公培官方微信:gwy10000,第一时间掌握公考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