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7年江西抚州高新区招聘26人公告 已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上午8:00至12月11日下午5:00,请注意查看!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抚州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1999年12月1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式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至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16年新发布的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符合《江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也可报考。
经抚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备案,聘用在抚州高新区管委会辅助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目前仍在岗,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表现优秀且经所在单位推荐的,可以不受专业限制报考。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抚州高新区政务网、抚州人事考试网等官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上午8:00至12月11日下午5: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看公告,然后点击2017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2017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及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并记下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聘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码将作为本人的登录标识),注册提交信息。网上报名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关于职位代码:网上报名系统中要求考生填写报考职位的职位代码,考生须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报名专栏页面中下载带有职位代码的《职位表》中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考生报考前要慎重选择,挑选符合自身条件和个人发展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电话附后)。有报考条款中所列不具备报考资格者,不得报考。对因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协助他人考试,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并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3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诚信报考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是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缴费。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通过网上报名后,于2017年12月5日上午8:00至12月12日下午5: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共二科,缴费10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