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考生提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活动演示方案)后离场。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三、面试考务管理系统
面试考务管理的报名审核、考场编排等项工作统一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考务管理系统”)上完成(网址:http://kaowu.ntce.cn)。考务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负责。各设区市(考区)务于5月6日前完成考场编排工作,导出相关数据。
四、面试考区及考点设置
面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统筹安排下,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试行)》规定进行考点设置,并上报考试的考点设置情况。
(一)每个设区市设立一个考区(可依据面试人数情况作适当调整),在考区内设置1个或若干个考点,考点原则上设在高校,考点内设置考场。
(二)设置的面试考点和考场应符合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要求。
1.一个考点可设置多个面试考场,一个面试考场分别由候考室、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组成。候考室和抽题室要根据规模大小分别配备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备课室需配备2名监考教师。考场所在楼层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引导员和协管员。
2.考场计算机配置:抽题室至少需配备1台计算机和激光打印机(A4纸)。每个面试室需配备1-3台计算机。每台计算机需以百兆局域网交换机连通。
3.面试所需面试用具及物品由考区统一配置。
五、面试考官的选聘和组成
(一)考官选聘
面试采取考官主考制度,考官须经省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设区市(考区)在面试工作开展前,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考官参与面试工作;考官不足时,可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提出申请,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从全省考官库中进行调配。
(二)考官组成
面试以组为单位,每个考评组由3名考官构成,设主考官1名(主考官尽可能由省级骨干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统合评分。
(三)考官信息采集
各设区市要按时限和信息标准要求做好面试考官信息采集工作,并录入考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kaowu.ntce.cn)。面试考官信息标准和模版可在考务系统用户建立之后,登录该网站下载。
(四)考官考前培训
各设区市要在开考前,将参加面试的考官进行集中培训,详细解读面试流程,让考官熟悉掌握面试测评系统的操作,统一测评标准。
六、2016年上半年面试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