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6年上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21日至22日举行。为认真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现将我省2016年上半年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报考条件及方法
(一)报考条件
在江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者(含江西籍在外省参加国考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并符合其它报考条件人员),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考试对象
1.凡户籍所在地在江西省,并取得合格学历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2.江西省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不论其学历培养层次和培养年限,均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3.五年学制高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从四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4.三年学制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社会人员身份证不能显示是本省户籍时,须携带户籍证明参加考试,在校学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由所在学校出具在籍学习证明参加考试,以备设区市(考区)和考点核验。
(三)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共8个学科。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5.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四) 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社会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市(考区)报考,省内高校考生按学校所在地选择设区市(考区)报考,待各设区市(考区)网上审核通过后,按照《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2015〕982号)的规定,考试费按每考生295元/科的标准收取(包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考前一周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内容方式和程序
(一)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可登录www.ntce.cn查询),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方式和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