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在确定体检(体测)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录计划数时,其中综合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入闱体检(体测)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不含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现将抚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见附件1),并将体测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测
时间:2021年6月5日(周六)上午7:30
集合地点:抚州市新体育馆田径场(临川大道1111号)
体测对象:见附件1中的备注。
集合地点示意图:
二、体检
时间:2021年6月12日(周六)早上6:30。
集合地点: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建议从市行政中心西门进入)。
集合地点示意图: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体检时还须带本人2寸免冠近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医院相关标准收取,请各位考生带好现金。所有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为做好体检(体能测评)工作,请入闱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做好体检准备。
3.以上事项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入闱考生务必按要求参加,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抵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咨询电话
抚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0794-8276687
附件:
1. 抚州市2021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体能测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