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6月2日至4日组织我市2021年度考录公务员入闱体检(体测)人员进行体检(体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体检(体测)名单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体检(体测)对象,详见附件1。
二、体测
(一)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公安机关职位体能测评通知详见附件2。法院机关司法警察岗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二)体能测评标准
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特警职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公字〔2005〕98号)执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在全省乡(镇)、街道专武干部考试录用中加试军事理论和进行体能测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组字〔2007〕57号)执行。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3次。
三、体检
(一)体检时间
6月2日至4日,具体安排见《吉安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时间安排表》(附件3),不再另行通知,请入闱体检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入闱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地点
吉安市市区。具体体检地点,将于体检前一天下午6:00前,在吉安党建网(http://www.jadj.com.cn/)公布。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1.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和面试准考证;2寸免冠近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本人已签字的《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医院相关标准收取。
2. 体检前8-12小时不得进食,保证空腹,参加体检人员在完成了采血和B超项目后方可用早餐,早餐统一提供。
3. 参加体检人员请下载打印《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附件4),仔细阅读后由本人签字,并在参加体检时上交。
4. 体检现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电话等任何通讯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 考生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体能测评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报考人员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测试和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体测)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怀孕考生需携带并当场提交书面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医院孕检报告单。
四、防疫要求
考生参加体检(体测)当天入场时要出示“赣通码”(“赣通码”可提前在“支付宝”中申领),“赣通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其中,参加体检(体测)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形(具体情形详见《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疫情防控告知书》)的考生还应当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体检(体测)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联系电话
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0796-8210446
附件:
1. 吉安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体测)名单
2. 吉安市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知
3. 吉安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时间安排表
4. 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
5.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6.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7. 江西省考录公务员体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