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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法院系统2022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

来源:考德上教育   发布时间:2023-05-10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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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2年江西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宜春市法院系统2022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入闱体检人员请于5月12日早上7点30分之前到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院内门诊部门口集合并签到。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做补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1.请体检人员下载《宜春市法院系统2022年度聘用制书记员体检须知》(附件2),仔细阅读并签名,并在集合地点交至法院工作人员。

  2.请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一天晚上10点之后不要进食任何食物,尽量早睡。体检当日空腹,做到“三禁”即:禁食、禁饮、禁止晨练。参加体检人员在完成采血和B超项目后方可用餐,早餐医院统一提供。

  3.体检人员因怀孕原因,经本人书面申请并在指定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须提供近期医院孕检报告单),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除此以外,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4.每位考生体检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面试通知书照片同底)一张交于法院工作人员确认身份。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按规定收取360元/人,请自备现金,于医院体检时交于医院工作人员。

  5.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现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电话等任何通讯工具,否则视为作弊,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四、联系电话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95-3595352。

  五、附件下载地址


  本公告由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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