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16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号)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报考我市“三支一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县(市、区)为单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的入闱考核审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考核审查对象(301人,含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
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6年吉安市“三支一扶”考试首批入闱考核审查人员名单》。
二、考核审查时间安排(2016年7月27日至7月29日)
1. 7月27日:吉州区、青原区、新干县、峡江县、永丰县、吉水县
2. 7月28日:遂川县、永新县、泰和县、吉安县
3. 7月29日:万安县、安福县、井冈山市
入闱考生本人务必在2016年7月27日至7月29日工作时间内,按照上述安排到吉安市城南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地址:吉安市城南艺术中心南门对面,乘3、8、9路公交车可达),由吉安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进行考核审查。逾期未参加考核审查又未作出特殊情况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三、入闱考核审查人员须知
考核审查时,入闱考生本人须严格按以下要求提供审查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支教的考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具有教师资格证颁发权限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确认已取得有关学科教师资格并正在办证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5.《2016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原件一式四份(直接点击附件2下载,并在电脑上填写表格内有关信息后,使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在一张纸上,贴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应届生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的公章,历届生加盖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的公章);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须含个人基本信息、院校对毕业生作出的鉴定评语等,并经院系或高校加盖印章);
7.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原件(内容要求见附件3);
8.所有考生须携带高考档案(含高考报名登记表及高考学籍登记表);
凡参加过“三支一扶”考试并被录用的大学生,不予再次招募。考核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招募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募对象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其他事项
1. 考核审查全面结束后,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将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其间有因故放弃招募资格者,须本人写出放弃招募申请书,交市“三支一扶”办,以免影响个人诚信记录)。
2. 考核审查后如存在人数少于所招募岗位计划数等情况,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将依据岗位缺额情况,按有关规定从同一岗位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3. 吉安市“三支一扶”招募相关信息发布网站:http://www.jianhrss.gov.cn/(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4. 吉安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电话:0796-8231032,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告。
吉安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附件:1.2016年吉安市“三支一扶”考试首批入闱考核审查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16年江西省 “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doc.doc
附件:3.历届高校毕业生现实表现材料样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