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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2023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已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6月27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相应报考职位所指定的邮箱(见本通知附件1)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确认参加面试
1.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XX税务局XX中心XX岗位)。
2.电子邮件正文: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3.电子邮件附件: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审查材料(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3)回避信息采集表(见本通知附件3)。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放弃参加面试
1.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招聘岗位)”。
2.电子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4),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的,将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供前文所述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时间:2023年6月29日9:00-15:00。
地点: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南昌市南京东路807号)。可乘坐地铁1号线到青山湖大道站下,步行约15分钟到达;乘坐地铁3号线到火炬广场站下,步行约10分钟到达;乘坐216路公交车至南京东路青山湖大道口公交站下,步行约3分钟到达。
如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请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本人签名)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三、面试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时间:2023年7月9日(周日)上午8:30。
地点: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地址同上)。
面试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7:00前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达面试候考室,7:30未到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于2023年7月11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15在南昌市政驻车八一广场停车场(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稽查局办公楼对面停车场)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期间,对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的通讯工具应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通讯工具(含电子手环、智能穿戴等)进入考场或拒不上交的,视同作弊处理。
(三)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能反映个人身份标志的服装、配饰等。考生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关键信息。如有违反者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791-86201519(电话),0791-86650872(传真)
附件1:电子邮箱地址.doc
附件2: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doc
附件3:回避信息采集表(样式).xls
附件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doc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