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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传媒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现有蒋巷、青山湖2个校区,现有各类在校学生11000余人,设有出版印刷系、广播影视系、艺术设计系、公共管理系、数字媒体系、思政课教学部、公共课教学部、技校教学部等8个系(部),开设传媒类、艺术类和出版类等专业近30个。
一、长聘人员招聘岗位(94人)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1),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
4.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5年12月31日,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6:00止。
2.报名方式:
登录招聘系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3.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4.报名前需准备好并上传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岗位条件”要求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流水)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4年11月。
(4)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招聘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
2.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日9点至16:30(中午不休息)。请初审通过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江西传媒职业学院蒋巷校区(南昌县蒋巷西大道266号)教学楼二楼道德讲堂教室进行资格复审。
(2)复审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条件”要求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3)未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按弃权处理。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办法及体检、公示
(一)学校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对应聘者进行任职能力的全面考核(考核方案将于报名截止后在官网公布)。教师岗面试方式以试讲为主,试讲教材见附件2;印刷实训教师岗面试方式以实操为主;教学秘书岗及学工干事岗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
(二)应聘人员要求身心健康。应聘人员的体检、心理测试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学院可以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对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者,不予聘用。
八、聘用、待遇
经考核同意录用后,长聘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第三方签订派遣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校内长聘人员。
九、其他
(一)报名及考核全过程由纪检部门参与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学院网站(官学院网站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考生及时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2.试讲教材
https://www.ncrczpw.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6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