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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市检察院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视频采编岗2名;
2.警务辅助岗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品德优良,细致认真,善于沟通,热爱检察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其他条件
1.视频采编岗:
(1)年龄一般为30周岁及以下(1993年9月12日以后出生),有官方媒体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性别不限;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警务辅助岗:
(1)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3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性别限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
(4)身体健康,双侧裸眼视力4.8以上,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人民警察职位要求。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法律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履职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招聘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试资格。
(一)发布公告
2024年9月12日市检察院在“赣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市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至9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考人员须填好《2024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岗位条件放宽的相关材料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到市检察院大门西侧检察服务中心一楼(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3号)报名。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视频采编岗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的新媒体作品,以“姓名+手机号码”格式命名,可现场提交电子版,也可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hixingheyi802@163.com。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但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费用。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
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工作由市检察院组织实施,测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全程监督。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计划数。
1.技能测试。视频采编岗参加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根据提供的素材撰写视频脚本,根据提供的素材撰写并编辑微信文章、设计海报等新媒体相关工作。
2.体能测试。警务辅助岗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为:1000米长跑(1次测试机会,4'25"以内合格)、10米×4往返跑(至多2次测试机会,13"1以内合格)、纵跳摸高(至多3次测试机会,265厘米以上合格)。
3.时间和地点。视频采编岗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警务辅助岗体能测试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9月20日上午8:30前到市检察院大门西侧检察服务中心一楼集中。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检察院组织实施,面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全程监督。
通过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的考生均入闱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和确定人选
体检、政审和确定人选工作由市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全程监督。
1.体检。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视频采编岗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3)执行。警务辅助岗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3)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见附件4)执行。体检环节安排心理评估,警务辅助岗还要进行涉毒检测。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主要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
3.确定人选。市检察院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
4.递补。体检和政审阶段,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由此产生人选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市检察院对拟聘用人员在“赣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市检察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赣州检察”微信公众号、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留意。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未指定任何辅导机构和出版考试教材,请考生注意甄别。
3.本次招聘的聘用制辅助人员薪资待遇参照本院江西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待遇执行。
4.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岗位出现空缺时,从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5.咨询电话:0797-8402902。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九、附件
1.2024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报名表
2.诚信报考承诺书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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