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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青城市总医院人民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人(详见附件1:招考职位表)。
三、薪资待遇
录取人员全部纳入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即由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将人员派入共青城市总医院人民医院工作。薪酬待遇参照《共青城市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3.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核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适宜列为招聘对象等其他情形的。
注:如报考人员正式录取后,发现存在上述任一情况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全社会发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招聘按报名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提交报名资料、资格审查、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的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资料。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共青城市总医院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Word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2寸蓝底电子照片、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等材料打包,命名为“××考生+职位(岗位)名称”,发送至邮箱gqcsrcfzjt005@163.com。(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邮箱信息,后续考试相关信息会通过邮箱回复)。命名格式错误、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若本次招聘完成后医师类岗位有空余名额,本年度内可再次启动招聘计划,招满即止。)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束后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的形式进行报名确认,未收到回复确认的,请在2024年8月15日17:00前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92-472633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00)。
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邮箱回复及“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后续考试信息。
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后,可取消或调减相应计划,具体另行公告。
4.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在市人才发展集团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信息。
(二)笔试(总分100分)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医学类考试科目为基础医学知识,信息类考试科目为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实际参考人数未能达到该比例则按照最低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职业资格证等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1份;
5.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6.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
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围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经递补1次后,仍未达到拟入围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经研究,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或调减岗位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总分100分)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通告及面试名单通过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以下递补类同)。
1.体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和程序开展。体检工作由共青城市人民医院负责具体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考察资格。
2.考察: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规定》进行。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拟聘用公示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1次,逾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5天,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卫健委备案。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到岗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共青城市总医院人民医院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未尽事宜由共青城市总医院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共青城市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 0792-4342616
附件:
1.共青城市总医院人民医院2024年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职位表
2.共青城市总医院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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