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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安排,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有关安排
(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应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前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18007980350@163.com)。(详见电话短信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组织入闱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在南昌市东湖区赣昌大厦25楼2508室。
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才能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依规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1)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4年1月);(3)“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4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尚在服务期的考生,必须出具2024年1月31日之前解除服务期的证明。
(四)其他事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三、面试工作有关安排
(一)面试时间。按照江西省人社厅有关工作部署,定于2024年6月16日(星期日)组织面试,面试当天7:30封闭考生,上午8:30开始。
(二)面试地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办公大楼(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富大有路9号赣昌大厦26楼)。
联系电话:0791-86316092,18007980350。
(三)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试题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合格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内容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考察阶段,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将不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综合资格审查、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当天7:30前报到,截止7:30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员与计划录取人数比例低于3:1的,面试工作继续,不再递补考生。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由江西局党组研究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依规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2.面试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3.严禁将自备文具用品、书籍、笔记、手机、手表及各种电子设备带至考场,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已带的须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对未按规定上交统一保管的,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报名时的联系方式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江西局人事处工作人员。
5.体检一般安排在面试第二天进行,体检当天应空腹,前三天禁酒。
6.体检、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docx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人事处
2024年5月20日
http://jx.chinamine-safety.gov.cn/art/2024/5/20/art_81290_48841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