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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院发展,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4名:临床医师2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人,全日制本科10人),精神科医师2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外科医师2人(其中:骨科医师1人、普外科医师1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24个,具体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学习所获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四个专业目录”)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五)其他要求
南康区及区外卫健系统在编人员不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人员隐瞒身份报考的,按照违反诚信报考有关要求,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直接面试考察,成绩达70分(含)以上者直接进入体检;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笔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计算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医院门诊大楼五楼)。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②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⑤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现场填写并提交《2023年编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入相关微信群。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评卷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医院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某职位考生因笔试、
考核缺考、作弊取消成绩、面试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参加资格审查、未入微信群为依据)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入闱体检、考核(政审)环节。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已达到3:1的职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3:1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职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该职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政审)对象。
(五)体检与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高分者。
2.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和相关事项等另行通知。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在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
4.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
5.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将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名单将电话通知本人并公示于医院政务公开栏。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及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政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聘用公告。同时报区卫健委备案。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享受医院在职同等岗位合同工同等待遇。
五、招聘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797-7288922
监督电话:区卫健委0797-6611378
附件1:赣州市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编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2:2023年编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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