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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村级组织基础,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全省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的试点方案》(赣宣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招聘一批回村任职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名额
回村任职大学生3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
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村(社区)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等;
6.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应用现代办公软件;
7.本人、配偶或父母具有横峰县户籍,或本人在横峰县居住、工作1年以上(提供房产证明、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
8.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2.有吸毒行为的;3.存在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组织传销、组织或强迫卖淫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4.参加过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6.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行为的;7.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8.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9.有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10.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11.近三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12.其他不宜列为招聘对象的情况。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5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幸福新横峰”“横峰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横峰县回村任职大学生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县委组织部组织股邮箱jxhfzzbzzk@126.com,并提交相关纸质报名资料。
3.所需纸质资料:(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报考涉及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1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如符合加分标准,需提供加分项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交至县委组织部组织股(横峰县行政中心5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面试
1.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党建文化宣传业务知识及写作。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围)。
2.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招聘人数1:1.5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1.5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3.加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计算,不累计加分。
4.考生总成绩=笔试分数+加分分数+面试分数,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政审
向政法委、公安局、法院等有关部门以及所在工作单位、村(社区)征求意见,重点审查考生德、能、勤、绩、廉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表现。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政审和体检情况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选报县招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联合下文,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
政策待遇
1.回村任职大学生主要从事村(社区)党建文化宣传工作,纳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统一培养、管理。
2.回村任职大学生报酬按照工资总额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奖励,其中基础工资2000元/月,绩效奖励1200元/月,并依法为其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回村任职大学生由县招选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乡镇党委进行年度考核。对连续任职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可列为村(社区)书记、主任后备人选,并优先推荐参加相关的公务员和事业干部考试,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4.其他相关待遇参照中共上饶市委组织部等《关于印发<上饶市回村任职大学生管理办法>的通知》(饶组字〔2023〕13号)文件执行。
五、
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公告由横峰县回村任职大学生招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联系人:杨昊 15970321456
附件1:横峰县2024年招聘回村任职大学生岗位信息表
附件2:横峰县2024年招聘回村任职大学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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