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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35人公告

来源:考德上教育   发布时间:2023-09-27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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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新余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分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江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办法》 《全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开展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计划:35人

(二)工作地点 

渝水区、高新区、仙女湖区、分宜县各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招聘对象资格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0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公文写作、电脑制图、网络维护或编程、土木工程、车辆维修(大车)、执B2以上驾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等特殊专业人才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可优先聘用;

(六)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1),地址为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三楼专职办(新余市平安路175号)。

2.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接受咨询,集中报名时间为10月7日至10月13日。

3.报名需带材料: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备注:如是退役军人报考须提供退伍证或复员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公文写作、电脑制图、网络维护、土木工程、车辆维修(限大车)、执B2以上驾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等特殊专业人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招聘测试时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由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

5.其他事项:按程序通过了“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考核但未被录用的人员(只限新余地区)。此类人员的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果视为有效成绩,可不再重新检查考核。

(二)资格审查

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

四、招录测试和体格检查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聘),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聘。

考生务必确认自身身体健康,充分考虑自身对测试强度、天气状况等的适应度,做好热身等准备活动,量力而行,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测试。招聘对象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中出现受伤、致病等意外后果,由招聘对象本人承担。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只测试一次,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三)体格检查

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的招聘对象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前往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聘。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经支队和体检机构均认定有复检必要的,可以进行1次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对身高、血压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申请复检,招聘对象对复检结果现场签字确认。

五、面试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六、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聘。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按照招聘计划,结合招聘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体能测试的实际成绩排名,体能测试实际成绩仍相同的,1000米跑用时较短的排名在前)进行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确定聘用名单。按照不超过招聘计划130%的数量确定聘用(补聘)人员名单,在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聘用后未报到的,或入职训练1个月内退出的,或在招聘公告发布后至入职培训开始的期间内,用人单位有队员离职导致人数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从公示的待补聘人员中补聘。

八、入职培训

新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集中培训,全封闭管理。入职培训应签订《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入职承诺书》《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岗位(职责)责任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由候补人员顺位聘用。

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补缴体格检查费、训练伙食费等。

九、人员待遇与保障

(一)入职集中培训30日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入职集中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

(二)工资标准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执行,基本工资待遇不低于4830~5190元/月,实行每年正常增长机制,按相关规定缴纳“六险一金”,试用期工资为3864~4152元/月。

(三)日常工作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和轮休值班制,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每周安排2天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对不服从管理、不符合消防员职业要求的实行全程淘汰。

十、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对象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招聘对象提高警惕。

(三)招聘对象必须保持联系渠道畅通。招聘对象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或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面试、政治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招聘对象本人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0790-7090015      

附件:



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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