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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面试对象
报考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测试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专业面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面试时间:2023年8月5日(周六),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2.专业面试地点:
(1)报考岗位为抚州市文化艺术发展中心(职位代码:121031095、121031096),定在汤显祖大剧院(迎宾大道568号)。
(2)报考其他岗位的,定在抚州市广播电视台(临川大道228号)。
三、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
请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专业面试准考证,并查看所报考岗位的面试地点,提前熟悉位置并按要求参加面试。确因故不能到现场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为领取的,需提供考生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领取时间:2023年8月4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服务大楼一楼大厅(文昌大道1290号)。
四、专业面试内容及形式
具体见《专业面试内容及形式》(附件2)。
五、入闱体检人员名单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成绩设置70分为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六、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带齐纸质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本人的候考室,8:00未抵达面试候考室的不得入场并按弃权处理。
2.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含智能手表、手环),考生携带的物品全部统一放置,特别是电子产品和通讯工具,一律不得放在身上。如发现将手机、照相机等电子或通讯设备带进候考室并不交给联络员保管的,不论是否使用,一律视为舞弊,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无工作人员引领不得擅自出入候考室。
3.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记住自己的面试序号。开考后依序在联络员引领下进入面试考场。如因考生记错面试序号而导致分数差错的,其结果由考生负责。
4.考生在面试时,只报告本人面试顺序号,不得泄露姓名、准考证号、所在单位等个人关键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带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徽章等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须在指定候分处候分,不得返回候考室。面试成绩宣布后,应当场签名确认,随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大声喧哗。
5.对考生在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94-8222130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附件1:2023年抚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抚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面试内容及形式.xlsx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