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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抚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抚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1.A卷两科有效成绩总分140分(两科均参考并有考试成绩)。
2.B卷两科有效成绩总分145分(两科均参考并有考试成绩)。
3.C卷两科有效成绩总分135分(两科均参考并有考试成绩)。
二、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见附件1),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报考抚州市南城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资格审查(含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后续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工作将由南城县人社局另行组织,相关事项将在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xnc.gov.cn/)公告,请相关岗位考生密切关注,有需要可直接联系南城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94-7222223。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19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报考市直岗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地点在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见附件2);报考县区岗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地点在各县区人社局(见附件3)。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要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包括:
(一)身份材料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原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二)学历学位材料
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链接地址:https://www.chsi.com.cn/)。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若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如期取证承诺书》(附件5)。
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材料
1.报考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应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无的考生需提供《如期取证承诺书》(附件5)。
2.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并提供相应用人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的劳动(劳务、聘用)合同或足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工资流水(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
3.报考限“中共党员”岗位的,应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4.岗位要求户籍或生源的:须提供相应的户籍或生源证明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
5.岗位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岗位限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的(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属大学生“村官”项目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属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监制、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属于“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服务地项目办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
(五)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材料(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五、面试初步安排
1.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初步安排7月上旬。
2.结构化面试初步安排7月上旬。
3.专业面试预计安排7月中旬。
六、其他事项
(一)入闱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确因特殊事由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受委托人应携带委托书、本人(系受委托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写明受委托人与考生的关系,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三)对在资格审查阶段因不合格、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成绩合格且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如笔试成绩并列,一并递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事项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请及时关注。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组织现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联络考生。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后续工作安排及具体面试公告将另行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其他未尽事宜按《抚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794-8222130
监督电话:0794-8222337
附件1:抚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市直岗位)抚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市直岗位资格审查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ls
附件3:(县区岗位)抚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县区岗位资格审查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ls
附件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5:如期取证承诺书.doc
附件6: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7:同意报考证明.doc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