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公开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公开招聘计划数。目前报名已结束,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现公布《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岗位汇总表》(见附件2)。
请报考了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2021年9月7日9:00-17:00内,进入原报名网址的个人页面,点击“考前改报”按钮,选择达到开考比例岗位改报一次。改报实行诚信报考,不对改报人员填写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考生原来缴纳的报名费,将在近期退至原报名缴费账户。参加改报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改报时间内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开考岗位并重新缴纳报名费,否则改报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和调减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均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附件:附件1: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岗位汇总表.xls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