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西省公安厅机关房屋修缮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条件
1、岗位:文职人员(男女不限);人数:1名;学历:第一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其他: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持有C1以上有效驾驶证优先,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计算机考试二级以上,且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身心健康。
2、本次招聘为编制外的合同聘用。
(二)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该岗位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相关体检要求;
4、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违法犯罪以及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应聘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加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投递方式,请将简历投递至1376831217@qq.com。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考核。
4、加试,由招聘方现场出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的公文写作能力。
5、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品质、违法违纪情况。
7、办理聘用手续,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加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2200元)。
三、工资待遇
缴纳“五险一金”后,月收入2800元至3000元,其他待遇与现有员工同等;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另,自正式聘用起,最低服务年限必须满一年。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将按照南昌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联系电话:0791-87288658,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周科长。
江西省公安厅机关房屋修缮队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