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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西宜春招聘1000名大学生专职村干(党建宣传信息员)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8-16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近日,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市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七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五统三强”规范大学生专职村干(党建宣传信息员)选聘与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实施“五统三强”规范大学生专职村干(党建宣传信息员)选聘与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党群工作部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着眼为农村基层组织引进和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经市委研究决定,2020年全市招聘1000名大学生专职村干(党建宣传信息员),并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每村一名,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乡村组织振兴、人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大学生专职村干(党建宣传信息员)队伍的选聘与管理考核等工作,根据宜春市《关于招聘大学生专职村干(党建宣传信息员)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实施“五统三强”规范大学生专职村干(党建宣传信息员)(以下简称大学生专职村干)选聘与管理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选聘

1.大学生专职村干招聘对象和条件为35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限报本人及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或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

2.大学生专职村干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聘用、岗前培训、派遣任职等程序进行,全市统一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二、统一职责

3.全市统一招聘的大学生专职村干,全部派遣到行政村任职。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主任助理。

4.大学生专职村干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主要履行“六员”工作职责:

当好宣传员。组织党员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负责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村级阵地运行管理;

当好组织员。配合编制党建工作计划,协助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推进党员教育管理和活动方式的创新;

当好信息员。按照基层党建“三化”建设要求,做好所在村有关信息收集和录入,负责党建信息平台的管理、维护和运行,以及本地新闻信息报送,积极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当好联络员。协助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和解决党员群众实际困难,做好回乡创业青年联系服务;

当好服务员。协助开展实用技能和信息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

当好助理员。协助村党组织书记做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任务,同时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统一待遇

5.大学生专职村干到村任职,前2年为聘用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单列管理,工资标准按每月3000元执行,并参照村“两委”干部的缴费标准和负担比例办理养老保险,所需资金除个人负担部分外,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大学生专职村干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乡镇(街道)财政承担。

6.大学生专职村干符合当地人才政策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7.大学生专职村干前两年聘用期的人事档案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单列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四、统一管理

8.市县两级成立大学生专职村干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组长,组织、宣传、编办、人社、财政、民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相关领导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县组织部门。各乡镇(街道)()委承担具体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考勤台账,准确掌握大学生专职村干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9.建立“三对一”结对帮带制度,明确一名乡镇(街道)领导成员、一名挂村干部和村党组织书记与大学生专职村干结对帮带,帮助大学生专职村干增强政治意识、提升能力素质、解决实际困难。

10.健全大学生专职村干工作例会制度,乡镇(街道)()委每月召开一次、县(市、区)委组织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市委组织部每年召开一次大学生专职村干座谈会,听取大学生专职村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先进典型、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11.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大人文关怀力度。乡镇(街道)班子成员每月与结对帮带的大学生专职村干开展一次“面对面”交流沟通;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与大学生专职村干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市、区)委组织部分管部领导每年与表现优秀的大学生专职村干开展一次谈心谈话。

12.(市、区)、乡镇(街道)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可安排优秀的大学生专职村干代表列席。积极推荐综合素质好、议政能力强的大学生专职村干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

13.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出现大学生专职村干重大敏感事件、突发和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大舆情事件等,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第一时间向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告,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实际向县(市、区)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

14.探索建立“一人一本一档”模式,县(市、区)委组织部为大学生专职村干备好民情日记本,督促指导大学生专职村干记工作、写体会,记经验、写总结,记民情、写做法,记成绩、写不足,记想法、写建议,记村情、写措施。大学生专职村干每天一篇工作日记,每月一次工作小结,每季度向乡镇(街道)()委作一次汇报,在村工作期间建立工作档案。

15.健全大学生专职村干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日常管理制度,凡是工作日不能在岗的,均要通过乡镇(街道)党委逐级履行请假或报备手续,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大学生专职村干因事、因病离岗请假3天以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批准;请假7天以上的,须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批准。对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的,予以解聘。所在乡镇(街道)、村要及时向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告,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处理。隐情不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6.大学生专职村干必须工作在村,乡镇(街道)及县(市、区)直以上部门不得借用。违规借用的,本人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并追究借用单位及批准借用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五、统一考核

17.大学生专职村干考核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实行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量化考核相结合,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突出工作实绩。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出台具体的考核方案,统一考核标准和程序,会同乡镇(街道)党委共同组织实施。大学生专职村干在村工作满2年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县(市、区)委宣传部负责聘用期满考核。担任大学生专职村干任职时间未满一年的,不参与年度考核,由县级组织部门出具任职经历的证明,存入个人档案。

18.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年度考核连续2年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聘用期满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予以解聘,并不得享受安置事业编等期满合格人员的相关待遇。

六、强素质

19.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每年举办一期优秀大学生专职村干示范培训班,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负责岗前和日常培训,乡镇(街道)党委负责实践培训,确保大学生专职村干每年参加县级及以上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20.大学生专职村干培训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革命传统教育、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以及党建信息平台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切实提高大学生专职村干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的本领。

21.依托各级党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干部学院、干部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团校等,大力加强大学生专职村干的系统培训。整合教育、科技、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资源,积极开展大学生专职村干专项培训。

七、强发展

22.适时选拔大学生专职村干进入村“两委”班子,择优确定一批大学生专职村干作为村“两委”正职人选,力争通过3-5年努力,实现招聘计划10%以上的大学生专职村干担任村“两委”正职,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村“两委”班子。大学生专职村干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可不受“两委”干部职数限制。

23.大学生专职村干在村工作满5年后(不含聘用期),可按事业编制人员正常提拔、交流。大学生专职村干安置乡镇(街道、场)事业编制后离岗的,其编制不得划转、挪用、占用,继续用于招聘大学生专职村干。

24.建立党委政府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业扶持、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大学生专职村干干事创业。整合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的项目资源,发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智力优势,为大学生专职村干创业富民提供项目论证、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等服务。鼓励和扶持大学生专职村干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科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等组织和实体。

25.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专职村干参加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时,可报考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八、强保障

26.大学生专职村干在村工作满2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乡镇(街道、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享受乡镇(街道、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报县(市、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后,由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上编手续,并继续在村工作至少5年,5年内(不含聘用期)离开该岗位的,不保留事业编制身份;5(不含聘用期)后,可按事业编制人员提拔、交流。各县(市、区)根据招聘计划落实乡镇(街道、场)事业编,设立专项编制池,用于安置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27.乡镇(街道)要为大学生专职村干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人身和健康安全,大学生专职村干工作在村,吃住可参照乡镇(街道)干部安排。

本通知由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中共宜春市委宣传部

中共宜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财政局

宜春市民政局

宜春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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