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切实掌握2021年度事业单位需求工作人员的数量及专业要求,增强招聘工作人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就申报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卫生医疗单位及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纳入全省统一考试,不在本次申报计划之列)。
二、申报程序
1.理清编配。各单位在申报招聘计划前,要理清本单位编配情况,严格控制在编制限额内申报。对于确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满编或超编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和市重点企业,需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按《丰城市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管理办法》(丰才字〔2021〕8号)执行。
2.按需设岗。各用人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工作需要,申报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岗位等,并重点说明需求理由。除岗位特殊需要,不得设置指向性、歧视性以及与岗位无关的限制性条件,杜绝因人设岗。
3.归口申报。市直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分类后上报,乡镇(街道)、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上报。
三、申报要求
1.学历要求。根据《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学历条件不得设置全日制学历条件。为全面提升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层次水平,申报招聘计划的学历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硕士研究生学历为主。
2.专业要求。专业设置要科学、准确、规范,要按照“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进行设置。(文末扫码查看)专业设置要体现专业化要求,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尽量设置“专业大类”,确需设置小专业条件的,申报单位应说明理由,个别对岗位要求专业不高可设置专业不限。
3.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等四部门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要求,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设专业要求。
4.时间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好《2021年度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1),盖好单位公章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27日前,报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人力资源大楼10楼1013室,联系人:蔡琨,联系电话:0795-6601158)汇总。逾期未上报的,取消该单位2021年度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