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隶属于江西省司法厅。学院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江西政法学院(后分为三个学校,即江西省公安专科学校、江西省劳改警察学校和江西省司法学校),2002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5月,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学院增挂“江西省司法厅警察训练总队”牌子。是江西省唯一一所以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行政工作者等基层一线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的司法类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现有在校学生9000余人。目前,学院现共有22个专业,其中有1个教育部、财政部重点建设专业,有3个省级示范专业,有5个省级特色专业;有2个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项目,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优化教师队伍学历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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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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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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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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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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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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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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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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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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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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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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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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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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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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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需入住女生宿舍,限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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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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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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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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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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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原理专业(专业代码 030501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专业代码 030505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限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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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即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4.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0年7月26日。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pks.nc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386
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应提交的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的学籍验证报告); ③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④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73015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76号
单位网址:http://www.jxsfjy.cn
4.岗位招聘人数不达3:1的岗位由学校面向社会公布并组织补报。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1.资格初审
学校将对应聘者资格(邮件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备注:提交材料如有缺失,一律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
2.笔试
笔试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行政能力测试+辅导员专业知识测试,行政能力测试、辅导员专业知识测试各为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3.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应聘者本人到场)。需提供纸质材料如下:①近期2寸照片及电子照片(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2020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的学籍验证报告;⑤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党组织关系证明;⑥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⑦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须带齐条件所需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纸质材料与网络提交材料均需一致,否则视为不合格。不能提供原件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3)资格审查由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面试
面试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为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含70分)不予聘用;如面试人员成绩均低于以上要求,则取消此岗位。
5.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进行。须在学院指定的省级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审。
4.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继续参加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聘用、待遇
1.经考核、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020年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人员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少于10年。
3.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