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印发《关于推动全省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的试点方案》(赣宣发 [2020]2号)文件精神,为每个行政村配备专职党建宣传员。经研究,采取区级招聘、乡镇管理、村级使用的模式,决定公开招聘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全区行政村共招聘10名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具体村岗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范围为景德镇市昌江区户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等;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截至2020年5月31日);
5.热爱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6.岗位需长期在农村一线从事党建业务,工作强度大,较适合男性。为此明确进入面试人员和最后录取人员“两个名单"中男性比例不少于50%,出现男性比例少于50%时,则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男性、相应减少女性入闱人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为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因违纪违法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道德败坏,参加过邪教组织的;有吸毒行为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8、回户籍(或原户籍)所在村大学生,笔试和面试在百分制成绩上各加2.5分计算,享受加分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或原户籍)所在村岗位,不能依据考试成绩排名选择村岗位。如出现一村多名考生加分,除最高分回村,其他考生待选岗完毕后按成绩依次选择。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和面试在百分制成绩上各加2.5分计算(具备以上两个条件可以累加)。加分坚持自愿原则,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
三、政策待遇
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上岗期间需到村从事基层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行政村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和待遇:
1.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实行合同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5年,试用期3个月。
2.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报酬待遇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的70%,并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随着村党组织书记薪酬待遇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3.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由昌江区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领导小组每年底联合考察,对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可列为村“两委“班子后备人选,对考核得分排名连续三年全区倒数3名的人员取消聘用合同,退出农村党建宣传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由昌江区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领导小组联合发布招聘公告,各乡镇(街道)将招聘公告广泛宣传。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5月26日至6月4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选聘条件的对象,在5月26日0:00至6月4日24:00期间到区委宣传部江政彬处,如实、准确填写《昌江区公开招聘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报名登记表》,并在页面上按要求贴一张近期免冠2寸彩照。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个人诚信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后,由专业考试机构按照选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6月5日9:00至6月8日17:30期间到区委宣传部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由专业考试机构负责资格初审,笔试结束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联合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资格复审必须提交或填写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③考生打印的《昌江区公开招聘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报名登记表》以及加分申请书;
④公安、卫健部门证明。
(四)笔试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发布。
笔试必须达到1: 3的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取消招聘名额。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笔试由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考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闱)。
(五)面试
面试由昌江区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面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采取竞职演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着重测试应试人员的对基层党建工作、宣传思想工作的认识思考、组织协调、工作实践、创新谋划等能力。面试时间为6分钟,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招聘聘用
面试结束后,由昌江区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领导小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 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体检和考察名单由昌江区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联合审核后,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对外公示(在昌江区公众号“魅力昌江”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联合审核同意后,由乡镇(街道)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等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宣传部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39355(区委组织部)
8333497(区委宣传部)
附件:《昌江区公开招聘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报名登记表》
昌江区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
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