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优质专科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地处赣西历史文化名城、月亮之都——宜春市。城市环境优美、山清水秀、交通便利,是“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学校环境优雅,设施齐全,设立北校区、南校区和经开校区;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师范学院、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财会金融学院、电商与旅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基础部、军事体育部等教学单位,面向全国20余个省市招生,在校生1.6万余人。现有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60余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省高校教学名师4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1人,省级高校优秀教学团队2个。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知名职业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定期选派骨干教师赴境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学校办学实力雄厚,办学声誉良好。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学校详情请访问学校网址http://www.ycvc.jx.cn/)。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2、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3、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取得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及人数
点击查看岗位表
四、招聘方法
(一)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1、本人填报《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2、将本人身份证、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如期毕业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及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报名表》全部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并将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夹名称为“×××应聘×××岗位×××专业”。例如:“张XX应聘专业教师岗位医学检验专业”。
3、未填《报名表》或未按规定格式命名文件夹,将视为无效简历处理。
4、压缩包文件发至邮箱:363265872@qq.com。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应聘。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者要对自己所填写内容的一致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咨询电话:07953203884,联系人:王老师(13970519671)、林老师(18370563766)。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定向生、免费师范生;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现役军人。
5、报名时间:自刊登招聘公告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
(二)考试
1、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的形式进行,其中体育学和美术学等特殊教师岗位须分别加试技能测试;管理人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设计方案的形式进行,辅导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说课(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成绩占总成绩的40%(特殊教师岗位说课30%技能测试10%)。对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4人的,在面试、说课(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时按公开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和说课人员,没有超过4人的直接进入面试和说课(设计方案、案例分析)。
2、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可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3、考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等。面试和说课(设计方案、案例分析和技能测试)有一项未达到70分者,学校不予录用。体育教育训练、美术学和艺术设计等特殊教师岗位技能测试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用。
4、2019年5月31日报名截止后,请登陆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看考试时间及地点。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和录用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综合考察,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察合格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要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办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用。
四、待遇
博士研究生:1、提供一套110平米左右的新房;2、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3、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4、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家属可随调或在校内安排工作,享受同类人员待遇;5、给予博士学位津贴1500元/月;6、当年调入即上编;7、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硕士研究生:1、提供一年过渡性住房或者住房补贴600元/月;2、考试合格及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给予上编。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5月6日
附件: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