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专业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名次,一并入闱体检。若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七)聘用。公示结束后,如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聘期满后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1800元/月,其他待遇参照招聘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赣州市南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797-6605416
赣州市南康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797-6615956
赣州市南康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0797-6625029
附件:1.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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