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内容:本次招聘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两科,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应用文写作40分。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技常识、人文地理及对文章内容的理解等。
4、笔试合格分数线:《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文写作》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考生所在考场的笔试平均分(去除缺考及违纪)。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体检资格。
5、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6、宜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岗位采取统一笔试后加试中文写作和计算机知识,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各占50%。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成绩相同者,按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合格后,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
(三)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考试分数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四)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得调离。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请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
2、报考岗位要求的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3、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请携带户口本或相关证明;
5、所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打印查询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带来资格审查;
6、退伍士兵证。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上交备查。
(二)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开招聘信息。
(三)咨询电话:0795-3271152,监督电话:0795-3272598。
(四)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职位表.xls
2、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目录.zip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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