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7年12月28日-29日上午,行政中心407室。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进行笔试。
3、笔试地点:寻乌县城学校(具体学校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工作由寻乌县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即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2017年国内部分>、寻乌县情等,不指定教材)及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为主观题,考生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在考卷上作答。
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技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内容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技岗位笔试科目分:①医类卷:报考各类医生岗位的;②护类卷:报考护理岗位的;③药类卷:报考药剂岗位的;④技类卷:报考检验、放射、影像等技士(师)岗位的。具体岗位的试卷类别,由招聘单位在招聘公告职位表中注明。
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笔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卷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以下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在3人及以下的,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4人至10人的,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5:1(小数点后四舍五入);11人以上的,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1。
(四)入闱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1、2018年1月5日,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笔试成绩、首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以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2、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婚报考者须提交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人。
3、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进行第二次递补,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
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即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分在不同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需计算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环节。
入闱面试人数已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职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该职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5、面试人员递补:2018年1月10日,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领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8年1月8日-9日,行政中心402室。
3、面试时间地点:2018年1月20日,寻乌县城北新区(罗坝)小学(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2、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
3、考核由县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乡镇卫生院捆绑招聘的岗位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由笔试高分者先选。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核减的具体捆绑岗位招聘计划,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职、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7-2852578
考务咨询电话:0797-2852578
监督举报电话:0797-284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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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寻乌县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医疗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寻乌县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医疗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程表.doc
附件:3、寻乌县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医疗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寻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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