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仙女湖政府网和新余人才网上公示7天。
2、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按余办字〔2014〕34号文件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由新余市赣中人才有限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期限及待遇
1、劳务派遣合同实行两年一签(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2、试用期内月工资2800元(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后月工资3500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其个人应缴部分在聘用人员的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其他
1、应聘人员需对照本次招聘公告中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如实申报,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3、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4、本公告由新余市环境保护局仙女湖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新余市环保局仙女湖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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