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程序 1、笔试: 2017年12月13日上午9 时正。 地点:上犹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九楼会议室。 2、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 3、面试: 2017年12月15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地点:另行通知。 4、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2比例进入面试。 5、成绩统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录取。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确定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 3、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犹政府网、上犹新闻网、上犹县人民医院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平台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到,即与上犹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上犹县人民医院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聘用人员不入事业编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资报酬按照医院所在科室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其待遇按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5、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上犹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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