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前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见入闱面试人员公告),到赣州市统计局会议室(章贡区兴国路市政中心赣州市统计局会议室1号楼2楼122房)现场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本人身份证、相应学历证书(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年度考核表(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等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递补一次后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仍达不到3:1的,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按折算后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入闱考核、体检人员;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等于招聘计划数),则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考核、体检环节。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已达到3:1,但考生临时缺考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仍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职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地点和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创新意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
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面试分数权重折算后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或递补)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统计信息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通过后,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入闱考生公开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市人社局指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考生自行负担。
2、考察。由市统计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
体检和考察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者等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统计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该空缺职位,按同一职位代码考生总成绩按规定程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只保留相应工资待遇,职务按职员执行。
以上递补情形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的,均采用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
四、公开招聘工作在市编办、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市纪委驻审计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五、咨询电话:市统计局办公室 0797-8391099
附件:赣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赣州市统计局
2017年11月27日
关注江西考德上公培官方微信:gwy10000,第一时间掌握公考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