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2017年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政审)环节”及面试成绩修正等规定精神,现将赣州市2017年度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属市、县(市、区)人社、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级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体检费用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
1、请入闱县(市、区)招聘单位的体检人员,按照报考单位所属县(市、区)人社、卫计部门在县(市、区)政府网和人社、卫计行政部门网站上公告的体检要求(将于5月23日发布),领取体检通知书或参加体检。
2、报考赣州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的入闱体检人员,请于5月24 -25日(上午9:00-11:45,下午2:30-5:30)携带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体检费用300元到赣州市卫生计生委二楼会议室(章贡区兴国路49号)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时间为5月26日。入闱赣州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体检具体要求见体检通知书,不再另行公告。
3、市、县(市、区)入闱体检人员逾期未领取体检通知书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附:赣州市2017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闱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赣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