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定南振兴发展,确保“六大攻坚战”加速推进,根据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定府办抄字[2016]235号)要求,现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事项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县人民政府网、县电视台、定南县财政局公告栏、定南手机报和“定南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一、公开招聘原则
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不良从业记录,有较强的责任心与事业心,身体健康。
二、招聘名额
招聘3名。
三、招聘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工程造价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能够熟练运用套价软件(神机妙算、青山、同望等套价软件)、图形算量软件(鲁班、PKPM等)。
4.适应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定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个工作日。
2. 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2017年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受理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户籍所在地卫计委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和个人近期免冠半身彩色1寸照片3张,并填写《定南县财政局公开招聘基建审核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地点为:定南县工业大道6号财政局4楼办公室。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招聘。如招聘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小组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竞聘人员并发放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为实务操作,满分为100分。
(1)考试内容:鲁班或PKPM建模,神机妙算编制清单,定额计算规则的熟悉程度等内容;
(2)实务操作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4)成绩公布:成绩通过定南县财政局的公告栏公布。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招聘。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人选结果在定南县财政局的公告栏公布。
八、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实务操作成绩和体检结果,由招聘小组确定拟招聘人员,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定南县财政局的公告栏公布,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办理招聘手续
被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招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招聘。
十、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每人每月2000元;试用合格正式招聘后,每人每月工资3500元,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需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责缴交。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基建审核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
十一、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基建审核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首次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2.公开招聘工作由定南财政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咨询电话: 0797-4291159。
原标题:定南县财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基建审核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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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财政局公开招聘基建审核人员个人简历.doc
2017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