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规定:“笔试结束后,将区分不同情况,分试卷类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考试试卷类型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调剂和面试对象”。现将2016年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试卷类型最低合格分数线予以公告,详见附件一。
根据《2016年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规定:“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职位,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职位,面试比例为1:2。对达不到短缺专业人才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如出现等额入闱面试的情形,则报考该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应超出该类试卷的最低合格分数线20%(含),方可入闱面试”。按照上述规定,现从报考各职位达到考试试卷类型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了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具体名单见附件二)。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什么情况,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监督电话:0794—8222130,8222337。
特别提醒:请未进入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且笔试成绩达到考试试卷类型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近期关注调剂公告,具体事宜将在网上告之。
请第一批入闱面试的考生在近期关注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具体事宜将在网上告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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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6年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试卷类型最低合格分数线.xls
附件2:2016年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xls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