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市府发〔2007〕38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赣州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组织管理
1.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卫计委和市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和市编办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市卫计委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市人民医院负责承办报名、资格初审以及面试、政审、体检和聘用的有关具体工作。
2. 招聘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卫计委人事科教科具体承担。
3.相关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赣州市人民医院2017年度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
2017年应届博士、硕士(学位)毕业生必须修完所有学科且各科成绩合格,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学校就业推荐信等有关证明材料。
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采取校园招聘、现场报名、电子邮件等形式。现场报名地点在赣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章贡区红旗大道17号家属区行政办公楼,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电话0797-8083317)。
2.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 19日-21日17:30。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及硕士)、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2017届硕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携带加盖校方印章修完所有学科且成绩合格的证明材料、就业推荐信、就业协议书、岗位所需的执业证或通过考试成绩单等),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已交相片者无需再交),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现场确认:完成报名并资格审查通过者,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并在考试前到赣州市人民医院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考核事宜
1.考试考核方式。
招聘采取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总成绩100分。临床、医技硕士学历考生的专业知识笔试(医学英语20%、专业知识80%)100分、操作考核100分、面试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40:40:20。行政后勤岗位硕士及以上学历考生的专业笔试、面试各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2.考试考核内容。
专业理论知识、岗位操作技能及报考岗位所需掌握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从医精神、道德素质、专业理论水平、人际关系、仪表举止、语言沟通等方面能力。
3.考试考核有关程序。
(1)临床、医技硕士学历考生先参加专业知识笔试后全部参加操作考核,再根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和操作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最后根据总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2)行政后勤岗位硕士学历考生参加本专业笔试,笔试后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行政后勤岗位,录用人数的分数不得低于行政后勤岗位正常拟录用人员的最低分数线;如所有行政后勤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均达不到3:1,则考生面试成绩需不低于70分(含),方可列为拟聘用对象。
4.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上午8:30至10:00(临床、医技硕士以上学历考生之后再参加技能操作考核),地点设在赣州市章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上午8:30,地点设在赣州市章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5.政审与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笔试、操作技能、面试成绩,按每个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政审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专业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政审工作由市人民医院承担,组织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政审,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卫计委和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3)根据笔试、操作、面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政审、资格审查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各种情况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6.政审、体检结果合格后,由市人民医院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卫计委审核。
7.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市人民医院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市人民医院填写《拟聘人员名册表》,市卫计委将拟聘人员请示报市人社局审核予以批复。市人民医院凭聘用批复、核编通知单、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到编制部门办理上编手续,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点击下载>>>
附件:赣州市人民医院2017年度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岗位表.xls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