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鹰潭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现就2016年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组织领导
体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体检对象
公共类、卫生类体检入闱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
四、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时间及地点
请体检入闱考生于2016年12月10日上午7:30凭身份证空腹到鹰潭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资格审查点(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鹰潭华侨饭店斜对面,站江路24号)集中。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移动电话、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表“既往病史”和“家族病史”栏由受检者本人如实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透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取消聘用资格。
(9)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五、咨询电话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01-6440388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