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40人公告》,2016年江西政法干警考试11月~12月:公布成绩、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
江西考德上特地为广大考生准备了成绩查询(点击下图),各位考生可以提前收藏,会第一时间为大家开通。
(11月开通)
1、确定面试名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末位同分时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计划数在4人及以下时面试比例为3:1;计划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为12人;计划数在6人及以上时面试比例为2:1。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最低分数在网上公布。
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时,面试比例可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录用计划。调减计算方法为:调减后的录用计划=入闱面试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2、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体测)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3、面试。面试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