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是一支同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公安现役部队,担负着全市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40 名(男)。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30周岁;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3、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4、初中(含)以上文化;
5、身高162cm以上;
6、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5。
退役士兵、具有车船驾驶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8日;
2、报名方式:登录赣州人事人才网(www.0797rs.com)填写简历在线投递至招聘专页,或直接到赣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投递简历,或投递简历至汇正人力资源公司邮箱hz4832@163.com;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持退伍证;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不退)。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将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赣州市体育场;
项目:15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测试成绩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体能不计入总成绩但择优录取。
2、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市消防支队三楼会议室;
考试内容:满分100分,内容为《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
3、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市消防支队三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按1.4:1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由市消防支队确定;
3、参加人员:各岗位依据总成绩排名按1:1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项目: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
(五)聘用。
上述各项考核通过后,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含1个月集训时间)。
三、使用管理
(一)赣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依据有关规定,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实施一个月的准军事化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日常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三)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将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待遇保障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劳务派遣,与赣州汇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3000余元(含考勤、津贴补助、“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等),试用期三个月(含1个月集训时间),政府专职队员试用期间月工资1800元。
(二)伙食享受与现役士兵同等的供应标准,集中食宿,被装按照江西省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
(三)正式录用后,签订3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并代为缴纳)。
(四)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轮休。
(五)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