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了缓解我校师资不足的压力,引进适合学校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特别是重点引进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根据原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6〕7号)精神,经鹰潭市人民政府同意,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计划外生育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督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试用期内尚未转正、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不受报名时间限制,长期有效;其他层次人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6年9月14日下午17:00止。
2、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电子邮件标题以“专业+学历/学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以word或pdf格式提供简历附件(附证书),发送至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邮箱(308602102@qq.com),并于9月19-20日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质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证明原件,有事业单位编制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含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合格后,填写《2016年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不来现场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现场确认(报名)地点: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鹰潭市信江新区滨江东路1号)。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办公室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2:1,或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3:1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专业和岗位比例限制。
(三)考试
1、对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采取考核引进的方式进行,并根据鹰潭市政府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给与相关优惠政策(详见附件1、2)。
2、篮球、乒乓球、网球、艺术类(舞蹈方向、表演方向)、音乐类(声乐方向、钢琴方向)教师岗位采取相应专业技能测试和教学业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其它专业考试采取专业科目笔试与教学业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4、专业科目笔试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共计100分,最低合格成绩为60分。报考篮球教师、乒乓球教师、网球教师、艺术类教师和音乐类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只进行相关专业技能测试,分数计100分,最低合格成绩为60分。
5、教学业务考核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或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超过3:1的)按(岗位数:报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业务考核人员名单,专业科目笔试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一并进入。
6、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岗位如出现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为1:3或1:2的情况,则无须进行笔试(但网球、音乐类教师岗位仍须进行相应专业技能测试),直接进入下一步教学业务考核,如教学业务考核只有一名考生到场的,其教学业务考核成绩须达到75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岗位如果只有1名考生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如果只有2名考生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则根据该岗位的特殊性和紧缺性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教学业务考核须2名(含)以上考生实地到场面试,只有1名考生到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8、教学业务考核成绩为100分,教学业务考核按以下方式计算:备课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教学业务考核最低合格成绩为60分。
①备课:备课成绩占教学业务考核总分的40%。应聘人员按所教学科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按临时抽签课题统一备课,时间为60分钟。
②试教:试教成绩占教学业务考核总分的60%。应聘人员所教内容为大学基础课,试教顺序随机抽取,时间为15分钟。
9、成绩计算:
①篮球教师、乒乓球教师、网球教师、艺术类教师(舞蹈、表演方向)和音乐教师(声乐、钢琴方向)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教学业务考核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30%,最后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教学业务考核成绩×30%;
②其它专业科目笔试、教学业务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最后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教学业务考核×50%。总成绩相同者以教学业务考核成绩确定取舍。如有教学业务考核成绩相同者,则以试教成绩确定取舍。无须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教学业务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即最后成绩=备课成绩×40%+试教成绩×60%),如出现成绩相同者,则以试教成绩确定取舍。考生成绩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和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教学业务考核时间为2016年9 月
24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3、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不进行递补。
(五)政审:经体检合格,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计生机关开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及毕业高校或现所在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如政审资格条件不符合或者考生自动放弃的等情况,一律不予递补。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学校,违规名单在人事考试网公布,三年内禁止参加鹰潭市各类人事招录(聘)考试。
(六)聘用:经体检、政审合格,即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如试用期不合格,即解除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和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本方案由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701-6464485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01-6440388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701-6275311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