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我区消防现役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根据抚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下发的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书要求,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征召合同制消防员工作,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现面向社会招收11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和2名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和岗位
招聘单位:临川区公安消防大队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共13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11名,消防文员2名) :合同制消防员
岗位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纪违法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消防事业。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1997年5月1日(含)之前出生)
(三)男性,1.62米以上(含),女性,1.58米以上(含)。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具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按照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消防文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试,加试电脑操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临川区消防大队办事大厅(临川区公安消防大队上顿渡中队),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到6月15日。
2、 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或退役证件(其中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无为法违纪证明,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七)录用
聘用人员于临川区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报区人社局备案。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到期后视考评续签。
四、待遇
年薪:3万元-4万元。
咨询电话:临川区公安消防大队 0794-8283874
联系人: 陈太平1860794535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