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的,其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招聘岗位要求只参加面试的,其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超过8:1(含)时则要进行笔试,笔试两科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实到参加面试人员(不含违纪零分、面试零分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分两种情形:如实到参加面试人员只有1人,则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参加同题本面试人员平均分;如实到参加面试人员2人以上,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参加同题本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所在面试小组参加同题本面试人员达到5人及以上的,计算平均分时,应分别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同题本面试人员仅为1人的,则入闱体检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
笔试或面试缺考,包括笔试只考一科考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八)体检、考核
市直单位体检、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县区事业单位由县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体检考核公告市直、县(区)岗位分别在市人社局、县(区)网上公布。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硕士、研究生岗位如遇名次并列的,进行了笔试的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未进行笔试的岗位则加试最终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九)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1、市直主管部门拟定聘用请示,后附《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册》(附件5),连同《南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6)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下达聘用批复。
2、各县区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县区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区人社局拟定聘用请示,后附《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册》,连同《南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凭市人社局下达的批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试收费
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为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面试费用为每人30元。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网上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退费。此类人员于6月14日工作时间提供以下材料给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的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有关事项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开招聘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三)公开招聘设立咨询电话,应聘人员在招聘中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用人单位、市人社局联系。
1、政策咨询电话:报考县区属单位请与县区各用人单位联系,报考市属单位请与市直各用人单位、市人社局联系。
各用人单位电话详见职位表、83880312(市人社局);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2333-转市本级、86170357。
(四)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83986840。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五)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南昌市2016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2.南昌市2016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考生须知.doc
附件3.江西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附件4.南昌市2016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一览表.doc
附件5.南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册.xls
附件6.南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