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九江市卫计委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一年之内由于本人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缺额可以依次递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事宜
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请拟入围体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6年5月5日8:30至17:00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址:八里湖湖新区新市民服务中心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208。
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个人档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选调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县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围资格
需开具调档函的拟入围体检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5月5日之前到报考岗位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调档函。
二、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九江市卫计委:8323277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8532237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