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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的实际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对部分岗位所需工作人员在贵溪市范围内进行公开遴选,为做好遴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遴选岗位计划
10个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遴选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贵溪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范围及条件
遴选对象范围为贵溪市内2020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行政单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一)遴选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有事业心;
2. 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 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遴选岗位年龄要求统一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限专业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取得学历的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之前。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须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名;
3.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证明;
四、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岗位的有关事项,可与公布的电话联系。
(二)报名
1.本次遴选笔试报名免费;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至5月6日上班时间;
5.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人事管理股(416办公室);
6.报名步骤:报名人员需填写《2023年贵溪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上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前往报名地点报名。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岗位报名条件,人社部门会同遴选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遴选考试资格。
(四)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遴选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2:1。若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2:1,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岗位遴选计划数,取消遴选计划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程序
(一)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遴选计划数1:1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程序。
(二)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遴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确定人选
笔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将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调入后,一般定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可要求聘用到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七、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遴选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本次公开遴选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八、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3316613(贵溪市人社局)
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电话(节假日除外)
九、组织领导
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牵头组织,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海东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冷颖峰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谷文、市人社局局长张寿兵、市委编办主任童国栋、市财政局局长李远强等同志任成员的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张寿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开遴选具体工作。
十、其他
(一)本次遴选所需经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市财政统一拨付;
(二)本方案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贵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guixi.gov.cn/art/2023/4/26/art_6832_1291500.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