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2017年6月22日至23日,我局集中对参加市直事业单位、铜鼓县事业单位、高安市事业单位、袁州区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等造成空额的,根据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规定,有递补对象的,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附后。
二、递补参加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递补参加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替资格审查,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仔细对照所报考的职位条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要求。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2017年6月26日17:00前考生到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宜阳大厦中座2楼)进行递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递补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请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是2017年以前毕业的,请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带来资格审查。
3、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入闱综合类职位须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请携带一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
附件:宜春市直、铜鼓县、高安市、袁州区递补资格审查名单.xls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4日